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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旟 鼎 —

∣ 西周早期(公元前11世纪—10世纪中叶) 

∣ 1972年陕西省宝鸡市眉县杨家村出土 

∣ 现收藏于陕西历史博物馆 

旟鼎造型凝重,形体雄伟,是西周时期的一件重器。为国宝级文物,陕西历史博物馆镇馆之宝。

西周旟(yú)鼎,通高77厘米,口径56.5厘米,重78.5公斤。旟鼎鼓腹,口微收敛,平沿外折方唇,立耳,三柱足,器内底与足对应处有三个圆窝。口沿下饰浮雕状饕餮纹,足上部饰兽面纹,地衬细雷纹,三足根部装饰的是大饕餮面,双耳外侧各饰一条曲体上缘的夔龙,生动逼真,活灵活现。腹外壁及底部厚积烟迹,显然是长期使用所致。旟鼎铸于西周康王时期,承袭商代圆鼎风格,造型敦厚雄伟,厚重庄严,纹饰庄重神奇,华丽精美,是一件杰出的青铜器。 

饕餮是传说中的一种凶恶贪食野兽,在古代的青铜器上常用它作装饰  

夔龙是古代传说中的一种奇异动物,似龙而仅有一足;也有记载说是舜的二臣名,分别指乐官和谏官。夔龙纹是传统装饰纹样,常见于古钟鼎器物上,后流行于明、清景德镇瓷器上。

鼎口沿内壁铸有铭文4行27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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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意是说:某年八月初,王姜将原赐予师栌的土地收回,转赐给旟,旟将这件事记载了下来,特铸造此鼎纪念。

铭文中旟 又称史旟,是周康王(西周第三代君王,名钊)大臣谦公的部下,曾奉命征伐过东夷(中国古代对东方各族的泛称),为周王室立下过汗马功劳。

王姜是康王的后妃,昭王的太后。

王姜可以将赐给臣属的土地收回又转赐给另外的臣属,这件史实清楚地表明了西周时期奴隶主土地所有制的时代特征。 铭文反映了“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的土地占有制形态,王是最高的土地所有者,可以将土地和耕种土地的人任意赐给他的下属,也有权将土地收回,其臣属对君王所赐的土地只有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铭文是研究西周土地制度的重要史料,具有珍贵的历史及艺术价值,是一尊著名的西周时期的国宝。

由于旟鼎上所铸的文字古朴,表达的意思清晰,铸刻时代明确,被公认为周康王时的标准器,这就为西周青铜器断代增添了一件标准器,因此旟鼎具有十分重要的学术价值。

旟鼎也是证明西周采邑制的存在的珍贵文物。对于采邑制在西周时期已经存在在学界获得一致认可,但可惜的是,在先秦的历史文献中,实际上连“采邑”这个词也不曾出现,也就没有什么更具体的记载。而旟鼎的铭文记载内容正好是采邑制的真实记录。西周王朝建立以后,推行了一系列巩固新政的措施,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实行分封制和采邑制。分封制是将土地和人民分给诸侯,即“授民授疆土”。被分封的诸侯有同姓诸侯王也有异姓诸侯王,方国就是他们拥有的诸侯国。采邑是指诸侯国里卿大夫的封地,他们被诸侯分封并占有自己的领地,封地的税收作为卿大夫的俸禄。卿大夫在采邑内享有统治(农民)的权利的同时也对诸侯承担义务。采邑也叫“采地”、“封邑”、“食邑”。实际上是一种土地占有形式,中国盛行于周朝,西欧于中世纪实行采邑制。

1849年在眉县杨家村还出土了一个与旟鼎形制一模一样的鼎—大盂鼎,现收藏于上海博物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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