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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贯彻执行中、省有关科技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全市科技发展战略、规划及相关配套政策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编制实施全市科学技术发展中长期规划;负责科技攻关、星火、火炬、科技合作、成果推广、重大科技产业化和软科学等计划的制定与组织实施。

3、提出全市科技体制改革措施并组织实施。

4、提出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归口管理科学事业费、科技三项费和科技专项费用。

5、指导各县市区、渭南高新区、渭南经济技术开发区等科技创新工作,负责高新技术产业化和应用技术的开发、推广工作;负责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计划、项目初审工作;负责高新技术企业和产品初审上报认定工作;管理省重点科技产业园区、科技专家大院、科技特派员、星火科技12396信息服务项目的初审和推广等工作;管理全市民营科技企业,负责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审查工作。

6、负责中、省科技新星的选拔推荐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优秀中青年专家选拔工作;负责全市民营科技企业和局属、归口单位专业技术职称管理工作。

7、监督指导全市技术市场、技术产权交易、科技中介服务机构业务工作;负责科技成果鉴定、登记和科技成果保密工作。负责市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和省科学技术奖的推荐工作;负责出资入股高新技术成果的初审。编制实施全市知识产权发展规划,组织开展专利申报、宣传及执法检查工作。

8、指导农村科技产业、星火密集区、农村支柱性产业的示范与推广工作。负责陕西渭南国家农业科技园区规划编制及创新平台建设和企业孵化器建设。

9、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组织指导涉及人口、资源、环境、医药、卫生等社会发展方面的科技工作。

10、负责科技宣传、科技信息、科技统计、科技下乡、科技培训等工作。

11、承办市科技教育领导小组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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